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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中书
大连一员工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赔公司2.9万元,提离职时有哪些事需要特别注意?
经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彭晨宇提交的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彭晨宇的行为属于旷工,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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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员工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赔公司2.9万元,提离职时有哪些事需要特别注意?
前后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把最重要的没写出来。 1.他是写完辞职信第二天开始就没来吗? 如果是,那就是旷工。 2.如果是写完辞职信一个月之后开始不来,那就没毛病,受法律保护。 此事的重点在这两点 另外,他不上班确实给公司带来2.9万的损失了吗?这也需要拿出具体证据,需要公证。 至于那(3个字)是重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