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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疫情互助联盟#试用期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疫情期间为试用期被辞退是否合理?
我于九月二日入职公司,原定三个月试用期,由于公司觉得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差了些,于11月底经协商延长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百分之八十),由于疫情原因于二月三日被辞退,公司补偿半个月工资,公司是否合理?离职证明写的一个月但是补偿金是半个月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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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互助联盟#试用期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疫情期间为试用期被辞退是否合理?
值得注意的两点 1. 试用期是不得延长的,即试用期工资发放周期只能不长于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周期。即,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应支付的延长试用期期间的剩余部分。 2.由于法律意义上,你在辞退时已转正,可以向企业提出代通知金支付的要求(如为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