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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心理#面试说的试用期一个月又变成了3个月。想问一下去还是留,很纠节

上弦月

1.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试用期不可二次约定。 2.单位领导对你工作表现不满意,但你的表现也有可取之处,他犹豫不决,想再观察观察。 3.你对这个单位满意,可找领导,问清他对你不满的地方,努力改正,达到他的要求,留下来;你对单位不满意,试用期可自由离开,因为领导不认可你当下表现出来的能力,你在此单位无发展前景。 愚浅见,勿喷,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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