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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可以。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系其单方法律行为,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我们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取消录用,一方面有违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为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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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与求职人员协商,是否修改入职时间或未工作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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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录用意味着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想通过疫情防控在本案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基本不可能,除非用工单位能证明因疫情导致企业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况,这涉及到诚实信用问题。当然,基于公平原则及情势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使最后诉诸法庭,用工单位不必然承...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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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确实不想录用对方,建议单位提前书面告知应聘者。若应聘者在原通知的时间未到单位入职而去其他单位上班,且也未要求单位赔偿的,可视为员工已同意单位不录用的决定,公司无需赔偿。若员工不同意单位决定,应聘者可自己去走法律程序,但因公司已经及时告知了应聘...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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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一个企业存活的必要条件,不建议取消录用,可以协商应聘人员延迟入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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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即可,司法判例有赔偿3个月薪资补偿的。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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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只是要约,签订合同或实际履行为承诺。
不可以,建议协商解决,或者变更入职时间!
不可,1.关乎企业诚信2.不利于社会稳定,人心稳定。
劳动合同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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