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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30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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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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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根据国家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在劳动范围上,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主要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和强体力劳动。另外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值班,一般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哺乳时间、哺乳假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时间是每个生育女职工都有权享受的。
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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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圈#2023年最新产假标准,大家参考!❤️❤️❤️ 1⃣️三孩政策明确后,各省区市陆续修改了计划生育条例,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西藏出台的相关政策,干部职工生育三孩,最长可休1年的带薪产假。🤔🤔🤔 2⃣️产假工资计算方法:📝📝📝 (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2)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3)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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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产假工资怎么支付呢?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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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往职前#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知多少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前休假不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的产假合并享受;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病假处理。 在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女职工生育出现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助娩和剖宫产的(无医学指征,因社会、个人因素由职工个人要求实施的剖宫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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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29 产假天数如何确定? 答: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以北京为例:产假为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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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9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答: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等。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的产假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负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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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公司一直没发产假工资,说等我回来申请的生育津贴当工资发给我,但现在回来上班一个多月了,津贴也下来了,才发了一千多给我,说剩下的再分月发给我,你们觉得这样的公司还要继续待吗?干了三年工资也没有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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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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