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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实行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及数额挂钩,将采用不同的计发办法,以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与平衡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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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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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54异地转移接续后,到了退休年龄,去哪里领取养老金待遇呢? 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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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1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一次性补费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本人自愿,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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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16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答: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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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23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答: 不能。月缴费额度的多少与养老金的多少并不是倍增关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是通过“指数化”与个人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挂钩,并与缴费年限有关。基础养老金的差别一般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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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15年才能领养老金,中断不能补缴?来看官方回应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有一些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退休时还没有达到这个缴费年限,于是很多人希望能够补缴所欠费用,从而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那么社保断缴了可以补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一定条件,养老保险是可以补缴的。 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参保人员,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申请,经确认后,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及配套规定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相应的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会顺延。也就是说,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还不能领取养老金,还需要继续缴费一段时间,什么时候达到了最低缴费年限,什么时候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还有一种情况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也并不是说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就“白瞎”了。个人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也有人提出疑问:既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能领取养老金,那缴满15年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继续缴费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参保缴费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只要参保人员仍还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缴纳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更重要的是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和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待遇越高。所以同等条件下累计缴费20年、30年,退休时可领取的养老金肯定要比只缴15年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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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见问题#72问-17一生在多地参保缴费,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 根据《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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