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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HRD
#打工人的日常#10种解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三、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四、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五、员工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六、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员工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八、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九、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解除公益性岗位员工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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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日记#二、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试用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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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可以离职吗?】 员工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绝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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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可以无偿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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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生存日记#结合我多年处理劳动关系及纠纷案件经验,并根据最近平台朋友问的比较多的问题,今天给各位总计一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题,即使是试用期解除也是有限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有在出现两种情形后,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方面你查看,归集如下: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见如果公司无法举证你触犯39条,但可以举证你触犯40条,那就要负补偿责任,如果40条也无法举证,那么如果解除就属于违法解除,要么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双倍赔偿!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联系我,愿意提供支持。 【关注我,职场张军师,你的私人职场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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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与女员工周某已解除劳动合同#阿里与女员工周某已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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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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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点:注意(一)条,可能有的人认为试用期期间是随便解雇员工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试用期期间,对员工的解雇也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即“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里就要求企业第一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岗位要求,这样解雇的时候才有理有据;第二,企业要解雇某个试用期的员工,不是你说“因为他不胜任岗位”就可以的,要“被证明”的,也就是说企业方要提供证据证明“不胜任”这个判断,通常用绩效考核表,或者把转正要求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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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工作定额安排的,不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因工作量设置不合理,致使员工无法完成,用人单位又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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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100问#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我们说的N+1,大部分是指的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 2、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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