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办了一件事,办砸了!
负责餐饮的合伙人,联系了一件生产厨房设备公司。然后打电话给我们老板:明天,供应商过来签合同,然后支付预付款40%),老板同意了,转告我去保险柜拿合同章给合伙人,拿复核U盾给出纳。
处于多虑,想着签完合同,下周一付款难道不可以吗?为什么那么猴急?现在是买方市场,至于签完合同就拿走预付款吗?另外,合同是否需要律师审过(之前,另一家公司的合伙人也提提醒过我),我把建议发给老总,老总让我与律师沟通。我跟餐饮合伙人说起此事,他说现在没有合同,况且也没有必要让律师审核合同。于是,当着我面儿,打电话给供应商说:老板没回来,下周一再签合同吧?
这事儿,似乎成了我的问题(我阻止付款了)。我不过是提了下建议,很显然,合伙人一定认为是我的问题,导致了明天不能如约签合同,将来出现延期,一定是我的问题。所以,自己也许不该提出建议,有点儿没有想明白。
今天还有一件事。一个工程的合伙人,春节请假7天,今天确认考勤时,他说21号去广州出差也没有周末休息,让他与老板沟通。老板问我:是否事先跟合伙人沟通此事了?我说:没有,我只是从考勤制度上来做考勤,从财务角度考虑问题。当然,您是老板,对公司和工程项目有具体的考量,财务给的永远是建议,最终,还需要您来决策。
今天下午,只愿自己嘴欠,活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