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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3个月,10月18日入职,年后2月底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终止试用,工资结算1月底

满洲里有象

肯定不合法呀。首先使用期结束后,对方尽管没有办理转正手续,但可视为自动转正。在这个时候,开除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应当给予补偿赔偿。此外,2月份的工资不发也违反了人社部关于疫情期间薪酬规定。对此,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申请补发2月份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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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对我很有启发,感谢~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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