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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3个月,10月18日入职,年后2月底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终止试用,工资结算1月底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情形,我都不符合。并且即便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不管是不是试用期,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雇佣双方就受法律保护。 建议直接劳动仲裁,这明显是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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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对我很有启发,感谢~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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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般提前3天
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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