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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的规定有这些: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第二、低于当地最...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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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可以随便延长,到期不转正但也没解除合同,就视为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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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月就应该缴纳社保,试用期转正后再缴纳社保明显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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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能够随便约定,关于试用期的周期以及工资标准,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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