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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连锁蛋糕店做实习店长,我实习期3个月,现在已经2个多月了,昨天经理说现在我们的店长要离职了,她要把她留到年底再走,然后让我跟她一直呆到年底,她走了我就做店长,那就是5个多月啊,而且我超级烦那个店长,经理啥意思啊?我能力不足你说啊,凭啥给我安排这么长实习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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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阅读下劳动合同法!有关于实习期期间转正与默认转正那一块!《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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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日起就要签署合同否则是非法用工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诉!如果你想做就尽快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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