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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き
如题所述。 试用期本就是双方了解适应磨合彼此的一个过程,合适就继续做下去,不合适就离职,其实无可厚非。但两个月的工作经历如果写进简历里,或多或少会影响下一份工作的应聘机会,不写进去似乎又带有一丝欺骗的意味。所以很想知道大家都是怎么想,怎么操作的呢? 先在此谢过!
火腿踢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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