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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自于
あき
江苏/哈尔滨工程大学
两个月的工作经历要不要写进简历中?
如题所述。 试用期本就是双方了解适应磨合彼此的一个过程,合适就继续做下去,不合适就离职,其实无可厚非。但两个月的工作经历如果写进简历里,或多或少会影响下一份工作的应聘机会,不写进去似乎又带有一丝欺骗的意味。所以很想知道大家都是怎么想,怎么操作的呢? 先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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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的工作经历要不要写进简历中?
有什么不写的理由吗?其实简历还是小的,咱还有一本劳动手册,它有的你还就得准备一份口供已备HR询问。其实不写也很正常,我司和某高校搞协作,每年该校供我司50个实习生,分归各处年复一年,能留下的孩子10%都不到,孩子们心气高着呢才不来我们这种世界五百强不排前200,行业前五不排第一的公司呢。所以啊,这一年的工作经验人家不看重的,说白了毕业了也不做你这行了。现在轮到你了,说说吧,你这两个月的实习经历,这行你做不做?做为什么不问问该司有没有留用你的意向?不做这行的话,那要这段经历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