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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二十多年前,95年的时候,刚参加工作,拿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大概两百多块钱吧,立马旷工出去找哥们们去捣桌球,看录像,喝酒,结果不到一天给干光蛋,然后那个月只过了一天的皇上,剩下30天都是乞丐生活,现在想想都好笑。 懊悔的是没能给父母买一件礼物...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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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都还舍友了,因为他替我垫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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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500员的工资。 当时与合租朋友吃了一顿烧烤,贵的也吃不起。 一件啤酒🍺喝掉,给公交卡冲了100。就省不下多少钱了。房租还是家里给打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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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笔钱用来买东西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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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用来自己的吃穿用度呀
大部分用来维持生活,因为终于不用摊手向家里要钱了。然后还请家里人吃了饭买了小礼物给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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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旅游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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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的话应该是还信用卡了吧、
都用来买零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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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来干什么东西啊
吃了一顿烧烤了,剩下的交房租了。
买了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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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吃得
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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