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公司的辞职流程走了大概两个半月了,一路要经手近10个部门的负责人,各个部门都是我自己去催的,最后终于又走回人事这里了,可她们还是什么都不管,现在做人事都那么轻松了的吗
写回答
可以用法律压一压,闹一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未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中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接触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全文
6赞
0踩
1评论
入职时,应该有讲离职程序,辞职书递交了没有?辞职书上的日期有写明没?辞职书上有效的签字到哪一步了?找对应的人处理,如果不行可以把公司离职流程和《劳动合同》搬出来
4赞
闹呗,一闹就好了。
1赞
0评论
这是不合规的,应该是你办理离职手续那天离职证明就给你的,他们实在不给,直接报警
想问这个辞职证明有啥用,离职不就直接给个辞职信到期走人吗?
2赞
这种问题没有遇到过。无法回答,抱歉。不行你就咨询一下仲裁部门。
找劳动仲裁
3赞
报警啊
没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