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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找到下家,跟公司提出辞职,老板以无人可以交接工作为由,不予批准,又是加薪,又是提高福利待遇;朋友劝我,等年底拿了年终奖再走,试问,提出辞职,还能先不走之后几个月又要走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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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到下家时,应主动告知对方,你实际能到岗的时间,取得其同意后,再向原公司提出辞职,一般提前一个月左右,特殊岗位除外。不过,提醒一点:一旦已提出辞职,不管原单位如何挽留你,建议你义无反顾的离开,否则,你会后悔莫及,同时错过你不该错过的机会!原单位的老...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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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值加薪是实质性的,还是空头支票,想想自己的初心,为什么找下家,是因为工作辛苦,还是尔虞我诈,尊重自己的内心,在这边不开心,另一方面也要思考下家的工作就一定适应吗?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考虑一下自己的现状。想想自己工作为了什么,为了离家近?工资待遇好?...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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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事帮忙招聘你的接替人,并把他带上手,你放心,公司会立马迫不及待让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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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走,不然吃亏的就是你,一旦老板找到合适的人,赶也会赶你走,这就是套路,即然提出离职那就不要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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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可离职,不管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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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些不可能,因为你要去的新公司,不可能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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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我不知道,一个老板留住你,可能是因为你能力确实不错,害怕失去人才,或者是目前没有合适你这个职位的人选,个人考虑下辞职的原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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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为什么不让你走呢?得有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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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下家入职时间,发录取工作合同,然后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向原东家离职,既决定要走,那就不要优柔寡断。
要提前一个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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