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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 招聘经理
#招聘经理#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限 《指引》中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对其时效抗辩审查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 这一条需要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来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实践中,不少劳动者希望通过确认劳动关系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是否适用上述仲裁时效认识和处理方式不尽一致。 建议大家参照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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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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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点:注意劳动争议处理的流程,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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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职场维权之你要切记的六个维权时限!】 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会不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即民间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第一点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点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在六十日。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四、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3、因第2点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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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100问#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通常用于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生效的仲裁调解书、裁决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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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在疫情期间公司裁员,属于违法行为吗?员工在没有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 在疫情期间公司裁员,属于违法行为吗?员工在没有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进行劝退裁员,疫情期间劳动仲裁也不受理啊,现在很多公司都在裁员。 解答:劝退裁员需要进行赔偿,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注意:不要被忽悠自己写辞职书,那样就拿不到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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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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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以下6种情况才属于劳动争议,请对号入座: 劳动争议,顾名思义,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不是所有的纠纷都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只有以下6种情况才属于劳动争议,而且,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也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必须首先要经过一次劳动仲裁,才能去法院,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就直接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不但不会受理,而且,还会白白耽误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上,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一定有义务给大家讲清楚哪些是劳动争议,哪些不是劳动争议,这样大家发生争议,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第一种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写在纸上的东西,里面有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地点等东西,如果用人单位给你写的每月工资是10000元,结果每月只发5000元,那么就是不按劳动合同办事,就属于劳动争议。 但有的朋友就会说,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发生了争议算不算劳动争议呢,这个在法律中也是明确规定的,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是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已经干活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后,也是算劳动争议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终止或者因解除终止而发生的经济补偿纠纷,这种情况也是属于劳动纠纷。比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故意辞退自己,或者辞退自己不给发补偿,这些都属于劳动争议。 第四种情况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的押金等纠纷,也是属于劳动争议,这种情况很常见,比如,干活时,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的押金,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收取后,说要干满1年才能拿回押金,但是用人单位找各种理由,让你干不满一年,然后以这个理由不给你退押金,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去告。或者,劳动者想辞职,但是用人单位不放人,不给转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的都是不可以的。 第五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保,但是,过了时效,导致劳动者再没办法交社保,而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发生这种情况,作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因为,这些都是国家给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不执行,就属于劳动争议。 第六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工伤、职业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比如,用人单位不按工伤给你赔偿,这些都是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一定要多多关注我,给我鼓励,让我有更多的动力去分享法律知识,让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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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都是劳动者维护个人权益的途径。劳动者在遇到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都可以求助。所不同的是,劳动监察属于权利救济,劳动仲裁属于法律救济。 在实践过程中,情形不一样,要根据个人的诉求,选择合适的渠道,并非完全像有人说的可以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同时去找。劳动监察只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拖欠基本工资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缴纳社保的,不签署劳动合同,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等没有劳动争议的情形。其他不违反法律但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比如拖欠奖金的,缴纳社保但基数不足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等等,劳动监察一般不受理,即使受理立案了,经过调查多半会通知投诉人走仲裁流程。 作为劳动管理的权力机构,劳动监察的立场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是维护劳动法规的权力机关。但是劳动监察的工作职责范围主要限定法律的规定下,以拖欠工资为例,只有在拖欠基本工资,或者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不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劳动监察才会受理这个投诉,至于奖金提成等等,都需要通过仲裁。 而就同一事项,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不可以同时进行的。可以先通过劳动监察,劳动监察解决不了的,再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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