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设试用期。
但是,一旦约定试用期,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有些企业喜欢在试用期上搞花样,通过试用时间和试用方式,变相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也要有所警惕。
关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