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问题来自于
隔壁老王
#HR社区#被“扩充”的假期如何定性?
14143
阅读
3
回答
@2024 职Q 智联招聘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HR社区#被“扩充”的假期如何定性?
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通知对于控制疫情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有企业提出困惑:延长的春节假期是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因为在劳动待遇方面,二者有着不同的标准。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的法定节假日一共为11日,其中春节期间的假期为3天。如此看来,延长的3天并不属于春节假期。 “延长的3天假期中,2月2日是周日,属于休息日,对于另外的两天,可以理解为特殊的假期。”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寇英杰表示,在此期间,一些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有关企业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在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安排职工倒休或支付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我建议把它定性为特殊时期的一种临时性调休政策,更加符合实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李雄表示,特别是在这个特殊时期,企业不能正常开工,已经雪上加霜。兼顾企业方利益,也是符合稳就业不裁员的国家要求。如果不把它视为一个临时性的调休政策,企业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如果将这两天视为临时性调休政策,有助于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