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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劳动用工指南#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郭先生

任何人都不太愿意自己被当成感染者,或被同事或其它人用另类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但现在是特殊时期,抗击疫情目前也成为全国的大事,个人有义务去配合单位或政府相关机构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排查工作。 同时相关法律也对此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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