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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
在一个公司做了一年多,老板以各种理由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买社保。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辞职了,会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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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做了一年多,老板以各种理由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买社保。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辞职了,会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规定是这么规定,但不代表期间老板没发你工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可以先和老板谈谈把合同和社保补了给他分析下利弊,补了对大家都好。老板不同意,你再做工作方面的证据收集,然后向劳动行政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