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态

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会计实务# 免税的增值税怎么填

中华会计网校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1]的规定,“各种占用、拆解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不征收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不需要填写的。

0 赞+1
0
评论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