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态

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之后两个月,突然提出延长试用期,合理吗?

卢文杰

上班没有合不合理,只有你愿不愿意接受

5 赞+1
2
评论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热门职位推荐
热门公司推荐

@2024 职Q 智联招聘

《职Q社区规范》 《资质公示》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