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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经理#因为在企业没站好队,得罪了人!被单位劝退!现在单位不在失业保险上盖章!说是影响公司声誉!可否去劳动仲裁解决!本人也看了保险法!单位是有义务和责任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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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者角度看,建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到稽查大队申请稽核。即便申请仲裁,也可以在法庭审理时选择庭外和解。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企业一点警示作用,如果离职原因真心如题所述迫不得已满心委屈的话。 从企业角度看,在失业保险文件上盖章并不会影响公司声誉,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公司在给你办理社保减员时,原因必须选择“被公司辞退”,你后期才能申请失业金。一旦选择此类原因的话,等于公司变相承认辞退你的事实,担心后续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的经济赔付。 作为中立角度来看,申请仲裁最大的弊端,是公司给你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的理由为“辞退”,可能会对你下一份工作的寻找带来不便。如果公司无良,你确实不是因工作能力或者其他重大失误被离职的话,可以考虑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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