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更多内容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写下您的评论
问题来自于
王晨一
#劳动权益#公司规定实习期三个月。已经转正,现在有8个月了,公司不让签合同,这是啥操作?
4191
阅读
11
回答
@2024 职Q 智联招聘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
人力资源许可证:110105200327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劳动权益#公司规定实习期三个月。已经转正,现在有8个月了,公司不让签合同,这是啥操作?
如果你不是还在实习没有毕业的学生,那么如果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允许的,按照多年HR经验这种错误实际上对HR来讲是一种比较低级的错误,新劳动法颁布以来,为杜绝公司为自身利益不签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眼中行为,对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下了大力气,在法律上也给予的配套,公司将复出超额代价,为方便你理解来龙去脉,总结如下法律依据,供你参考: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未签劳动合同需补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故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签订,如公司再不与签订,投诉仲裁要求补偿,超一定年限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时维权。 再有问题可以联系我,可以提供法律支持。 【点赞关注我,职场张军师,你的私人职场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