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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自于
董先生
#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一家国企的劳务外包员工,当时谈的是一个月试用期,过了一个月后,现在跟我说一个月不够,还得一个月试用期,大家给点意见,觉得还有必要待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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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最长可以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雇主有权利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或终止劳动关系。然而,试用期的延长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果您刚开始谈的试用期是1个月,但之后被告知还需要再试用一个月,您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首先了解雇主延长试用期的原因,并询问是否存在可以提前转为正式员工的机会。如果雇主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或您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了解法律:熟悉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并确保雇佣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与雇主协商:与雇主沟通,表达您的意见和困惑,并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机构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 请记住,在面对任何就业问题时,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