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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变更工作地点,该辞职吗?会有什么相应补偿吗?

埃维莉娜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劳动合同履行地址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即使没有明确约定,已经实际履行的地址即为双方约定的地址,这个地址不能擅自变换,特别是做较大的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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