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举报
感谢经历。
职场小白,目前在学校宣传部门。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人事说必须干满三个月,是这样的吗?目前准备离职,已经干了一个月多,工资该如何结算呢?
赵江永 实名
11赞
0踩
0评论
智小Q 实名
1赞
0踩
0评论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7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没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