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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面试后,面谈非常满意,入职不到一星期,以不符合要求为由,辞退我。但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出现问题。且入职期间未与我签署任何合同文件,相关公司未定等等,为并未告知我。请问公司这种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涉嫌违法辞退?我如果要求经济补偿是否合理?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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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涉及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且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有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条,...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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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未签署任何文件及合同、相关要求等,现在工作不到一星期,以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辞退我,是否违法,入职面试后,面谈非常满意,入职不到一星期,以不符合要求为由,辞退我。但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出现问题。且入职期间未与我签署任何合同文件,相关公司未定...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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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签订合同已经违法! 第二工作不到一星期应该属于试用期,应该支付给你相应的工资待遇,其他的就没有了,商量来吧,尽量和平解决,如果不行找劳动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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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提前几天通知并没有规定, 至于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 要求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也是要做出合理的说明和解释的,不...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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