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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期间,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也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 但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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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通知不合适,不用提前30天通知,因为还没有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通知即可,拿不到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要把心思浪费在不可能的事情上,劳动法并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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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你当炮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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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期间被通知不合适,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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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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