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举报
祁佩恩 实名
工作一个月,选择离职,正常工资3.5k,合同只给工资构成当中的基本工资,就算不离职,试用期一年,期间只发放百分之八十,季度结算剩余百分之二十,合理吗?求教
智小Q 实名
3赞
0踩
0评论
举报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3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没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