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举报
刘松筠 实名
如题,本人于22年6月结业离校,23年3月取得双证,之后参加学校的春招。 按照学信网结业信息,仅注明教育经历为18年8月至22年6月,故某国企HR仅知道我并非应届毕业生,与我签订三方协议。 现在即将报道,是否应提前将延毕情况告知HR?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3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
没有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