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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了两间,一间先试工一个月,一间试工两个月,施工期间有餐补和交通补,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此种情况明显违反劳动法,也有人说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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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正常,这个行业就是畸形的,目前大多数律所都这样。建议再多找几家,总会找到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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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去一间律所面试律师助理,更绝,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再签劳动合同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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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只要你工作,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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