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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降低工资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单方面的执行,那按照劳动法可以仲裁公司!其次由于公司单方面的决策导致双方不能在按合同履行,那么公司必须按工作年限,以每年一个月三倍的工资作为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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