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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领导说实话,你不说实话,领导永远不了解实情,对单位也不好,对领导也不好,对想离职的人也不好。打开天窗说亮话,有理摆到桌面上,不怕得罪任何人,心底无私天地宽。说不定,讲了实话,领导会对你刮目相看,事情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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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才可以走。辞职理由可以随便写,只要提前表明你离职的诉求就可以了。
既然已经选择了离职了,那就没有必要和领导说谎话了,你就把要离职的实际情况和领导说一下,做好相关的手续工作,这样就好聚好散,领导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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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应该说,因为已经确定要离灭,那么无论是离职的真实原因,还是对原来单位的看法,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恩怨,大可把真实想法和领导谈一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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