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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薇娅需要负责,那公司财务视情节和参与程度,由于偷税漏税一般需要财务在账目上进行修改,同时后期被调查期间还需要修改账目以避免被调查,所以一般认定为从犯,但问题是此案例,薇娅系初犯,如果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的话,不负刑事责任,主犯都不负刑事责任,从犯肯定...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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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于逃税罪有刑事处罚阻却条款,即:按税务机关规定补缴税款病接受处罚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偷税再次被处罚除外。对于薇娅这次逃税,查了好久,似乎都没有查到有相关人员的处罚。我个人觉得至少相关财务负责人,或者从业公司应该需要被挂到限时的黑名单... 全文
行政处罚一般来说是针对公司的,补交上税款和罚款滞纳金,薇娅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财务当然也不需要。
如果是纳税人自己因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了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之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如果情况特殊,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超过5年就不能追征了。构成单位犯罪,主要责任人员按偷税罪定罪量刑: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第二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第三...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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