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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职申请后,如果你收到了offer,说明你已经被法人单位、企业公司正式录取,这时的offer常译作录取通知书,收到offer,理论上讲是不应该被拒绝而毁约的,如果出现了此情况,offer的寄出单位和有权人将为此而付出代价,因为其行为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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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收到Offer后拒绝录用,公司应承担责任,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录用通知书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录用通知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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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书面的录用通知书只是代表一种意向,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应和保障,真正的工作关系确认还是应该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为准,当offer出现争议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双方沟通协商,很少会有一方拿着录用通知书去寻求劳动仲裁的,因此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取消了off... 全文
不合法,你可以保留offer和面试、通讯来往纪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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