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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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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于2012年4月18日公布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文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全文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与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合同到期与否都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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