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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下工资就随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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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面离职申请呀,劳动法不是说一个月后就能走吗不管老板答不答应,留好证据
去意已决,毕竟工作了有些年头,本想准备好好交接工作,但是老板迟迟说没有合适的人交接,并且让做好2-3个月准备,等有合适的人之后再说。真是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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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去意已决,只要考虑自己就好了,书面提出申请,邮件、纸质的都给一份,给老板一个时间节点,到时间就走人!你给了交接时间,找不到人不是你的问题。辞职最怕拖泥带水,如果是想加工资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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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老板的这个拒绝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提出离职是我的自由,不管老板想挽留或者说不想挽留,这是老板的自由,但是他没有权利用这种方式来拒绝你的辞职。你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交接。让老板看到你是铁了心要走,我觉得老板也不会硬赖着不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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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是自己的选择,只要你不牵涉公司利益,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到时离职是正常操作。 不能因为他不讨论,你就不离开了,自己的发展是自己掌握的。你可以提醒领导寻找合适的人老对接工作。仁至义尽,对得起公司,也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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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会写一封辞职信,发送给老板的电子邮箱,然后当面恳请老板批准,同时承诺会自离职申请提出之日起在为公司工作三十天,在这期间内希望老板尽快找到合适的人员完成交接接替自己的工作,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自己只能先离开公司,待老板找到合适的人员再...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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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一个月就可以离职走人了,怕什么
提前1个月书面提申请,等老板有合适的人再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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