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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人签收的记录就认同为本人已签收并知晓不胜任之事实,可以作为有力的试用期不符合的证据。与此同时我们还有不胜任岗位的考核证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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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前提是证明她工作确实不及格,有证据。仲裁一般会看证据支持。如果赖着不走。直接叫保安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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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还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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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要慎重啊,一定要做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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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说人渣哦,有的人就是觉得你公司一定要留人,不留人就是人渣垃圾公司的。比如沈阳某企业的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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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觉得对方也好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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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过网上,视频直接宣读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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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了解一下。
这有什么意思
试用期,好好沟通下,劝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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