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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是可以直接走人,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吧?如果老板不记得然后合同到期前一天或者当天或者后一天再找我续签,但是我不想签,这些情况下还有补偿吗?还想问下现在叫公司补缴社保的人多吗?毕竟入职时就说明前六个月不交社保,现在再叫他补也只能去找相关部门了。想等合同到期再换公司的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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