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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企工作,因为家庭原因,重新找了一个离老家近的工作,但是单位领导,从科长到总师再到厂长,都不批准辞职,从事业到家庭,领导找了许许多多的理由,自己也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新工作又催得急,在不跟老东家撕破脸的情况下,该怎么办?求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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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写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书面邮寄给工作单位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你辞职,你也可...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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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找老板谈谈吧,想走的话没人留得住你,除非他给你提高待遇,不然你也还是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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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辞职报告,然后一个月就能走了。
书面报告没有他批不批,主动权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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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权衡,没有任何一份工作是容易的
只能拿家里不方便说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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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通知不是询问。不批也就是多呆一个月,和新东家好好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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