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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没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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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中,要看你的表现如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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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试用,不是正式录用,双方随时都可以解除
这个公司没有义务赔偿,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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