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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前因工伤回家修养的,3.20号厂里打电话问月底能不能去上班,我说可以,她又问25号能去吧,就说当时感冒咳嗽严重走不了尽快吧,结果就买了28号的票,26号打电话听说我买了28得票就说从25号开始按旷工处理,28发的公告说我旷工三天,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变相裁员能得到赔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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