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消息
举报
匿名
我在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应邀去了一间不算高中不算技校的学校工作。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一个月。本人凭着自身的专业知识与教学经验从五月底开始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教学,但从维持课堂纪律下与学生就上课玩手机的问题有一些争论。事后座谈会被投诉。我讲我的,他玩他的。被列为教学不认真。
李女士
4赞
8踩
13评论
举报
银河几斤重
2赞
0踩
3评论
举报
8赞
0踩
2评论
举报
唤醒
3赞
0踩
4评论
举报
清凉月
8赞
0踩
5评论
举报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2021013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85-9898
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400-885-9898-3
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57596212,6509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