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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和三家公司共用一个电表,电表是以我们公司开的户,所以供电局就以我们公司抬头给开的专票,然后每个月的专票我们都认证了,也都全部做了进项抵扣,并且按票面的金额入了制造费用,没有做任何处理。我们付完电费再去收其他两家的。现在认识到不对了,请问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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