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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从外部财务公司收回账簿自己进行账务处理,但是发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科目中有部门明细查无对症,即使翻遍了记账凭证也没用那些科目,我公司进行自查,把一些莫须有的科目冲掉,请问老师自查报告可以作为调账的依据吗?税务有何风险?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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