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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单位3月计提工资,4月发放,3月做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4月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个税;缴纳个税时,借:应交税金-个税,贷:银行贷款。这样做可以吗?另外,个税代扣代缴,可不可以根据和员工的约定,单位替员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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