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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总公司面试之后,由总公司派遣去外地项目部,双方达成一致,项目部以已招聘两位为由拒收。在前往外地面试之前与项目部负责人沟通中并未告知此事,但面试开始前被告知该岗位已招聘了两位,我在与贵公司确认之后退掉2个offer,第二天前往外地面试的时间和路费的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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